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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费不再3%封顶 实施市场调节价

2014年11月21日 14:03  来源:网络

最新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来新法,租房法规定,租客和房东私自成交跳过房产居间方的给予3000元罚款和15天的拘留,二手房跳过房产居间方和私自成交的罚款10000元和拘留30天,以上罚款归罚款居间方的佣金报酬也得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政府肯定

    广州的二手楼交易,不再必须按房屋成交价0.5%-3%缴中介费了。记者从广州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最新规定,中介费由交易当事人与中介企业商定,实施市场调节价。

  此前规定:如果是独家代理盘源,中介可最高额收取房款3%作为中介费;如果是非独家盘源,最高中介费不超过2.5%。一些小中介行甚至只收0.3%-0.5%的中介费就愿促成成交。房屋买卖代理     收费标准,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

  最新调整:根据《广州市物价局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进行修改的,修改的核心内容是中介费从“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市场反应: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说,新规其实已实施了一个月,目前市场价仍是2.2%左右的中介费,但不排除一些急着卖房的业主会主动给佣金,他说,在北方有些城市的业主给2%的佣金是常见的,但广州的惯例向来是业主实收,不过今年4月份以来他所在的中介行也有上千宗交易业主付佣金的,“其实主要是看到底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他说。!! a8ed14df38b8c4b75f9bf87466f0ded4.jpg
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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